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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的媒介逻辑与现实进路
日期:2025-07-31     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作者:顾光海 严锐

文献来源】顾光海 严锐|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的媒介逻辑与现实进路[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5(6

[提要]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是不断深化“第二个结合”规律性认识的实践指向。从历时性视角来看,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由于媒介行为的合理嵌入确保了文化传承和发展的正确方向。然而,媒介行为若无法实现媒介化治理的价值转向,无法在推进文化主体性建构的过程中实现“治”与“理”的融合,以及个体失范、群体极化等舆论生态失衡的问题将接踵而至,中华文化主体性所彰显的价值性将面临被“消解”的现实风险。为此,以守正根脉的文化取向、准确权威的舆论导向、旗帜鲜明的政治方向为基本遵循,实现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的媒介逻辑规约与重塑,方能为构建中华文化主体性的主流舆论新格局提供制度支撑、本体支撑与动力支撑,持续推动中华文化焕发生机。

[关键词]中华文化;中华文化主体性;习近平文化思想;媒介逻辑

一、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的媒介逻辑

二、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的“消解”风险

三、中华文化主体性重塑、媒介化治理与主流舆论新格局的形成

结语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疆实践研究(24VMZ010)、教育部资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路径研究”(24JJDM003)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顾光海,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理论;严锐,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1]中华文化作为涵养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的核心,其数千年历史积淀成为推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深厚文化根基。面对全球文化的广泛交流与碰撞,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媒介的迅速更迭使外来文化的渗透不断加深,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不仅关乎中华文化的自我认同与传承,更直接影响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集体意志与文化自信。在此背景下,媒介逻辑作为一种技术性、传播性与符号性相互交织的机制,成为了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过程中的关键维度。一方面,媒介逻辑不仅塑造了文化的传播方式、受众习惯与传播场域,还深刻影响着文化内容的选择和表达方式,使文化在传播过程中发生重构,体现出强烈的互动性与适应性。媒介的选择与使用逻辑,决定了中华文化如何被呈现、接受甚至重新解读,这使得媒介成为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的双刃剑: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另一方面,媒介逻辑与文化主体性的关系并非单向度的,而是双向互动的互构关系。通过媒介的选择、运用与革新,中华文化不仅能展现其传统价值,还能回应现代社会需求,逐步构建出“具有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的文化主体性。

进而论之,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的媒介逻辑必然指向全媒体传播体系的建设与主流舆论新格局的生成。剥离文化根脉空谈传播媒介行为所衍生的技术效用将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中华文化的价值性。忽视传播媒介的在场动机与执行结果背后的政治操纵将蒙蔽受众的感官系统、导致受众权利的让渡与滥用,无形之中为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论等错误思潮提供可乘之机,严重威胁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为此,本研究将立足于中华文化的根脉与精髓,探讨由媒介行为到媒介化治理的过程中,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建构与重塑,以期为系统推进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提供一种理论视角与分析框架。

一、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的媒介逻辑

文化即“人化”,寓于人的本质,置于“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P.139)框架之中,是人的主体性或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文化主体性即“我们性”,表征了文化的自觉性、自主性、自为性、自决性、自由性的主体地位,亦即文化自主权[3]。中华文化主体性则内蕴着中华文化的价值体系与价值传统,展现着各美其美的文化思维、美人之美的文化交融以及美美与共的文化格局,流露着中华儿女深层次的集体认同与尊重遵循,具有潜在的吸引力、感染力、凝聚力和传播力。从历时性视角来看,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建构与形成历经一系列曲折演变的过程。无论是秦汉时期儒家文化的鼎盛,还是近代中西方文化在源流、体用、优劣之辨下的救亡图存与思想启蒙,抑或是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丰富与完善,均包含着个体文化身份的建构和文化共同体的建构。回望全过程,媒介更像是参与人与见证者,在选择与更替、互动与再造、引导与造境、具现与输出等媒介行为中串联起文化主体性建构的历史进程。

(一)选择与更替:文化主体性的生成

媒介的选择与更替贯穿于早期传统的文化研究框架,见证了文化主体性的生发与赓续。如早期口语媒介阶段,语言作为人类最早的媒介物之一,结束了上古结绳而治的历史,促进了人际传播始源与文化传播偏向的契合,实现了语言发生与传播过程的融合。鲁迅先生曾以“哼唷哼唷”的劳动号子指涉早期先民们的生产实践活动,其中所呈现的文化本原现象,正以口耳相传、心存脑记的立体化传播形式推动着文化标识的形成。值得注意的是,文化主体性在这一时期尚未凸显,更多地展现为集体生存下的血亲形态与族源记忆。口耳相传、心存脑记的传播形式难免存在时空局限与思维边界。文字媒介的出现为补足口语媒介短板、准确承载文化信息带来了希望。我国最早的文字雏形可追溯到新石器时期,即距今已有8000余年历史的贾湖契刻,它是中华文化摆脱结绳记事、突破思维边界、进入书写时代的开始。此后,文字何以跃然纸上经历了漫长的探索过程。直至东汉时期,纸张的广泛使用突破了以往媒介载体的瓶颈,加之印刻技术的出现推动了文化的大众化传播,使得社会阶层变革、传承载体多元化成为了可能,文化主体性——“我们性”在这一时期也已初具雏形。步入晚清时期,内忧外患、国运式微。战争所带来的挫败感让中华儿女渐渐褪去蒙昧,开始反思当时的中国与西方列强在器物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上的差距,开始反思近代中国受到压迫、欺凌、裹挟等社会局面的文化动因。以报纸为代表的大众化传播媒介在这一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民报》《新民丛报》等媒介声色俱状的论战,暗含了文化传播优胜劣汰的铁律,表征了擢升文化自觉以正确对待外来文化的应然之义,否则“中国人向西方学得很不少,但是行不通,理想总是不能实现。”[4](P.1470)文化主体性在这一时期已实现了从“我们性”向“自觉性”的飞跃。时运交移,质文代变。进入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时期,数字信息化媒介的勃兴提升了文化传播的专业性,重塑了文化传播的现代性认知,凸显了文化传播作为“劳动本身经过一代又一代变得更加不同、更加完善和更加多方面”[5](P.995)的现代境遇。文化主体性中的自主与自为在这一时期得以凸显各美其美的文化思维、美人之美的文化交融以及美美与共的文化格局在这一时期得以呈现。质言之,从选择与更替的行为来看,文化主体性的生成有赖于媒介逻辑的嵌入,并以此唤起族源记忆和身份认同。

(二)互动与再造:文化主体性的调适

媒介的互动与再造是媒介逻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化主体性的发展与调适的重要环节之一。在互动与再造的过程中,文化主体性表现为对媒介的主动参与和调适能力,即主动地选择、获取媒介中的信息和知识,形成自己的文化理解和认知模式,进而通过自身的行为和交互方式来塑造和再造媒介环境。媒介也不再局限于信息的传递与沟通,而是聚焦于创造和再造现实的能力和方式。具体而言,媒介的互动与再造关联了文化主体性调适的三个基本维度:一是个体认知结构的变化。媒介的互动性使得个体接触到更多的信息和经验,这些信息和经验能够影响到个体的价值观、态度和认知方式。如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普及使得个体可以接触到更广泛、更多样化的观点和信息,进而可能改变其原有的认知结构。媒介的再造性意味着个体可以通过媒介对信息和经验进行加工、改造和再创造,从而形成新的认知结构。如个体可以通过互动参与在线社区和游戏,获得虚拟世界中的新经验和信息,进而改变其对现实世界的认知和理解,从而也塑造了其文化主体性。二是价值观念的重构。媒介在传递信息和文化的同时,也会呈现出其背后的价值观念和态度。通过媒介的互动和再造,个体可以接触到更多不同的价值观念和思想,从而促进其自身的反思和重构。不仅如此,媒介也会不断地塑造和引导社会中的价值观念和文化观念,个体可以通过媒介的互动和再造来反思和理解这些观念,并在其个体认知结构中进行相应的调整和重构。三是文化身份的建构。媒介的互动与再造不仅能够重构和调适文化主体的认知结构和价值观念,也能够帮助文化主体重新建构和巩固自身的文化身份。在媒介的互动与再造中,个体通过与不同媒介的互动和再造,逐渐理解和认同自身所处的文化环境,从而形成自己的文化身份。这个过程中,媒介作为文化的载体和传播者,不仅提供了多元化的文化资源和信息,也促进了文化主体的交流和沟通,加强了文化认同和凝聚力。此外,在数字信息化时代,文化身份的建构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元化。媒介的互动与再造能够帮助文化主体理解和接纳不同文化的差异和多样性,增强文化包容性和多元化意识,从而更好地应对文化身份的重构和建构。质言之,通过媒介的互动和再造,文化主体性得以调适和发展。个体的认知结构、价值观念和文化身份都可以在媒介互动和再造的过程中得到重构和建构。媒介不再只是传递信息和影响文化,更成为一个创造和再造现实的平台,也为个体提供了更多自我表达和文化创造的机会。因此,媒介与文化主体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关系,是媒介逻辑和文化主体性相互作用的重要体现。

(三)引导与造境:文化主体性的确证

媒介的引导与造境为文化主体性的确证提供了重要保证。通过对信息的选择、加工、组合和再现,对文化主体的认知和价值观念进行塑造和建构,使得文化主体性在不断地互动和调适中得到确证和发展。具体而言,媒介的引导是通过各种方式实现的,如语言、图像、声音等。例如,新闻媒体通过报道特定事件和问题来引导受众的态度和看法;广告通过设计吸引人的画面和文案来引导受众的购买行为和价值观念。此外,媒介还通过对话题的设置、讨论的引导等方式来影响受众的看法和态度。媒介的造境则是通过创造一定的媒介环境和场景来影响受众的情感、体验和认知。如电影通过创造特定的视觉和听觉效果来营造特定的情境和氛围,从而引导观众的情感和认知;游戏则通过构建虚拟的世界和角色,让玩家在游戏中体验到特定的情境和情感,影响他们的认知和行为。总的来看,媒介的引导与造境可以从技术层面、内容层面与社交层面影响和塑造文化主体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文化认知。如在技术层面,媒介可以通过不同的设计和创新,可以影响人们对事物的看法、认识和态度。再者,媒介也可以通过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的再现和输出,创造出新的文化形态,进一步塑造和构建文化身份。在内容层面,媒介的引导与造境体现为媒介对于所传递内容的选择、呈现方式和叙事方式的影响。媒介可以通过选择特定的话题和报道方式来引导公众的关注和注意力,塑造公众对于事件的认知和态度。另外,媒介也可以通过采用特定的视角、叙事方式和语言表达来构建事件的意义和价值观,并对公众的价值观念产生影响。在社交层面,媒介的引导与造境主要表现为其对社交互动方式和社会关系的影响。同时,媒介的引导与造境也可以影响社会关系的形成和发展。通过媒介所呈现的社交互动方式和社会关系,文化主体可以借此重新思考自身的社交观念、价值观念和身份认同等方面。在媒介的引导下,文化主体也能够选择和创造更加符合自身需求和价值观的社交互动方式和社会关系,从而提升其文化主体性的自我认知和实践能力。如在社交媒体平台上,用户可以通过选择关注的账号、加入的社群和发布的内容等方面来表达和展示自己的个性和文化身份,也可以通过与其他用户的互动和交流来加深自身的文化认同和理解。

(四)具现与输出:文化主体性的回馈

具现与输出是媒介逻辑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文化主体性最为活跃和显著的阶段。其中,媒介的具现是指通过媒介呈现出来的文化符号和意义在人们的意识和行为中的表现。具现的过程包括文化符号和意义的解读和接受,并在个体和群体层面上产生一定的行为和态度。例如,通过电视和电影等媒介呈现的文化作品和价值观,可以影响观众的思想和行为,甚至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媒介的输出是指媒介所传达的文化信息和意义最终呈现在社会中的形态。输出的过程包括对文化信息和意义的理解和接受,以及对其进行再创造和再传播的过程。例如,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媒介,用户可以产生自己的文化内容和意义,并将其分享和传播给其他用户,形成一种文化输出的现象。通过媒介的具现和输出,文化符号和意义得以在社会中不断传播和延续,文化主体性的再生产和重构也成为了可能。如在呈现与表达的过程中,文化主体一方面会根据自身的文化背景、价值观念和认知结构对媒介内容进行理解和解读,这种理解和解读可能会对媒介内容产生不同的解释和评价。另一方面可能会对某些媒介内容产生情感共鸣或者反感,从而产生对这些内容的接受或者拒绝。此外,文化主体可以通过对媒介内容的再创作和再利用来表达自己的文化身份和价值观念,并且通过这种创作和利用来对原有的媒介内容进行批判和重构;也可以通过参与和干预媒介生产和传播的过程来影响媒介内容的呈现和表达方式,从而实现对自己文化主体性的认同和回馈。

质言之,媒介的选择与更替、互动与再造、引导与造境、具现与输出见证了文化主体性的建构。文化主体性所彰显的自觉性、自主性、自为性、自决性、自由性推动了媒介的内涵化发展。媒介与文化主体性建构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关系,二者共同构成了现代社会的文化生态系统,对社会的形态、文化的发展以及个体的认知和行为都有深刻的影响。因此,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媒介与文化主体性建构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对系统推进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具有重要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不是取代关系,而是迭代关系;不是谁主谁次,而是此长彼长;不是谁强谁弱,而是优势互补。”[6]无疑,媒介作为普遍性与特殊性交织的矛盾统一体,只有客观辩证地看待媒介嬗变才能理顺中华文化主体性构架下的层级关系,实现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延续。

二、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的“消解”风险

滥觞到勃兴,赋能到附庸,媒介的一体两面性在数字信息化时代被无限放大。迥然于传统媒介,数字信息化媒介的把关主体趋于多元化、把关角色偏向扁平化、传递信息趋向偏好化,这就造成了传统媒介的影响力被削弱,数字信息化媒介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在数据加持下,数字信息化媒介在使用过程中产生异化力量,造成受众主体与媒介客体在恍惚中不断消解技术中立、形成主客颠倒的逻辑悖论;把关人“文化中间人”的身份逐渐被只分发、不生产的“市场中间人”取代,在客观上放松了监管过程,在无形中削弱了中华文化的主体性与引导力。因此,数字信息化媒介一时间走向了“善”的对立面,成为了口诛笔伐的众矢之的。发人深省,新兴媒介载体在无限拓展人们思维空间的同时是否夹杂着西方意识形态的价值与规则?一旦无法摆正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忽视语言媒介、文字媒介、纸质媒介、影音媒介的传统优势,过度依赖数字信息化媒介与技术策略、片面接收图像叙事而疏于证伪,媒介载体将造成话语场域离散,加深话语立场鸿沟,不利于中华文化的主体把握、生生存续和个性孕育,无助于中华文化立场的坚守。一言以蔽之,一旦形成媒介越矩与失范的现实困境,中华文化主体性将面临消解的现实风险。

(一)话语场域趋于离散不利于中华文化的主体把握

主体把握意味着对中华文化的整体考量,意味着对文化自我的笃定与确证。语言、文字、纸张、影音以及新兴智能媒介的迭代与嬗变虽然诠释了人们沉浸于社会关系之围、置身于中华文化场域之中、有赖于与媒介载体相伴相生的自然历史过程,但是媒介载体往往会在日用而不觉中沁润机理,人们在现代化进程中对媒介载体的依赖与崇拜亦将与日俱增,若不能以张弛有度之举把握技术策略,媒介载体将远离服务本位与伦理本位,其所承载的碎片化信息将不可避免的取代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精神文化需求,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将被碎片化、工具化的盲目依赖所掩盖,中华文化主体性将被程式化的技术过程所吞噬,有术无学的理性观念将无序化中华文化基因存续,人们亦将被迫陷入工具理性对日常领域的侵蚀所导致的话语场域离散情境之中。

进而论之,话语场域的离散将不能从宏观系统的视域理解中华文化,亦不能廓清文化自我与文化他我的辩证关系。中华文化之所以能在数千年的激荡与交流中保持其独有的文化主体性,源自其所构成的话语场域具有洞察力、公信力、感召力、凝聚力与践行力,源自祖祖辈辈对中华文化的源流与发展熟稔于心,对外来文化秉持清晰的认知,形成中华文化自觉和独特的文化思维。然而“技术逻辑跟人性的立场完全不同。技术赖以扬名的是效率。”[7]追求效率本不应该成为制约中华文化主体把握的关键因素,但过度依赖媒介载体所赋予的高效将会削弱话语场域的洞察力,陷入功利化囚牢。人们亦无法以系统性思维把握中华文化历史、现实与未来的连续性,无法真正探明中华文化内在的话语根基与情感基质,话语场域的公信力、感召力、凝聚力将被隐匿。再则,技术策略的设计开发者往往对技术效用寄予乌托邦式憧憬,忽视了技术策略本身应服务于中华文化主体表达的内在逻辑,以致中华文化在动态融汇中的过程中往往不能凸显具有中华文化标识的文化内涵与文化特质,导致受众群体无法深刻领会文化自在的真谛。

(二)话语立场鸿沟加深无助于中华文化的生生存续

中华文化历久弥坚、生生存续、兼容并蓄的特质。有了媒介载体的铺陈,平正中和的文化视野得以孕育积极开放的文化品格,得以涵濡美人之美的文化德性。然而,当媒介载体实现数字信息化的沿革,当技术策略与日常生活的交集更为密切,人的身体将在日用而不觉中逐渐成为技术策略庖丁解牛的场域与来源,越来越多的人将沉浸在信息富集化的海洋之中难以自拔。因此,陶醉于媒介载体偏好推送的行为将深陷话语立场鸿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掣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本领张力,抑制中华文化发展、进取的自然精神与内在本质。概言之,深陷话语立场鸿沟将无助于中华文化的生生存续。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生生存续表征了中华文化探寻美人之美的自然历史过程,内蕴了中华文化扬弃、求变的内在价值情感,体现了中华民族审视自我与他者文化所抱有的文化心理与文化态度。值得注意的是,数字信息化媒介载体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正侵蚀着中华文化生生存续的实践原则与价值追求。具体而言,一是数字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让媒介载体与主体在情感、意象上趋于统一。随着中介性质的外表与工具理性的思维理念不断褪去,媒介载体与主体在身体、知觉、感官等方面逐渐融为一体,借以源于现实生活又超越现实壁垒的虚拟化空间,让受众群体在情感、意向上与媒介载体共在,形成难以戒断、持续娱乐的精神依赖。二是“技术+市场”的趋利避害性加剧了中华文化的主体性迷失,“技术+市场”让媒介载体更具商业化特质,其所聚焦的人的潜意识与本能欲望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描绘的“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2](P.165)有着本质的区别。“技术+市场”以“无形的手”助长了本能欲望下的媒介技术研发与使用,让媒介载体以悄声无息的形式遮蔽现实生活中真实的话语立场与精神文化需求,导致了真实需求与本能欲望的界限模糊、主体与媒介载体的界限模糊,中华文化厚德载物的包容精神被掩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之路被消解,最终陷入去主体化的泥沼之中。

(三)任由发展疏于证伪无益于中华文化的个性孕育

个性往往指涉着文化的本质属性。中华文化在数千年的激荡沉浮中磨砺了独自创发、非从他受的文化品格,锻造了自具特征、自成体系的文化特质,孕育了历久绵长、岿然独存的文化生命,生成了“亦能包容吸收,而初不为其动摇变更”[8](P.35)的历史伟力。而今,中华文化虽在数字信息化媒介载体的挺立、簇拥下以更加自信的姿态走向世界舞台中央使得中华民族能够在全球多元文化的激荡交流中确证自身的价值观选择与文化归宿,但辩证来看,数字信息化媒介载体看似活灵活现的背后往往潜藏着意识形态领域的激烈斗争,其亦正亦邪的特质既可以将中华文化所具象化的文字、图像、动画以及声音等表现形式转译、处理为共同的语言,亦可将掺杂错误意识形态与文化立场的人文要素悄无声息的嵌入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换言之,在全球多元文化交流互鉴的背景下,“境外敌对势力加大渗透和西化力度,境内一些组织和个人不断变换手法,制造思想混乱,与我争夺人心。”[9](P.35)特别是数字信息化媒介载体凭借高效的传播效率为公众话语表达和社会舆论发酵预留了充足的空间,在某种程度上让意识形态渗透的主体更加精准、渗透的手法更加隐蔽,渗透的效力亦更加强劲。若把关未能正视媒介载体利用本体颠覆、符号虚无、媒介娱化等方式在文化传播中夹杂的风险,未能意识到社会价值与伦理的重要性且采取任由发展疏于证伪的做法,中华文化的主体性将被掩盖、话语表达将产生歧义与歪曲、历史逻辑将面临阻滞与缺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将受到冲击、国家民族的历史记忆、榜样精神的集体记忆将遭到轻视,中华文化将进一步面临失语的风险,中华儿女对中华文化的历史认知将产生断裂,中华文化将迷失在世界多元文化的茫茫大海之中。

简言之,“大工业便把世界各国人民互相联系起来,把所有地方性的小市场联合成为一个世界市场,到处为文明和进步做好了准备,使各文明国家里发生的一切必然影响到其余各国。”[10](P.680)媒介载体无法规避其双重面向的特质,在挺立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历史延续上,能够以超越思维边界、冲破时空藩篱、突围技术局限等优势推动文化自在得以为继、文化自觉得以深化、文化自信得以提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凸显了合目的性的效用价值。但是,合目的性终究要与合规律性相契合,新兴媒介载体一旦无法秉持技术中立或潜藏着带有政治倾向性的错误思潮,挺立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历史延续将毁于一旦,话语场域趋于离散、话语立场鸿沟加深、任其发展疏于证伪的失范行径亦将成为挺立中华文化主体性的现实掣肘。为此,如何让新兴媒介载体实现从虚到实的归位与补正,需要从根本上对媒介载体予以规制,从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的出发点予以研判与抉择。

三、中华文化主体性重塑、媒介化治理与主流舆论新格局的形成

事实上,探赜媒介规制下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之策略路向的问题亦是统筹协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现代传播方式相适应的深层次问题。面对媒介载体亦正亦邪的典型症候,何以在祛恶扬善的前提下实现由媒介到媒介化治理的价值转向,将其所包含动力机制转化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挺立中华文化主体性、巩固意识形态阵地的契合机制与综合优势?何以在全球化语境下对媒介载体予以匡正与解蔽,维护好国家文化主权与文化利益、解决好中华文化的失语问题、塑造好中华文化的话语优势与国际影响力,激发中华文化和而不同、个性孕育的内生动力,从内心深处唤起人民群众的国家认同与文化认同?媒介载体“难免会犯错误,但我们不能怕,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停步不前。”[11](P.229)即在客观理性地看待媒介载体现实掣肘的基础上,直面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的现实困境,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方向、守正根脉的文化取向、准确权威的舆论导向为突破口,做到善待媒介、善用媒介、善管媒介,让媒介载体在凸显中华文化主体性、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的过程中发挥最大优势。

(一)以守正根脉的文化取向重塑文化主体性

“历史和现实表明,一个抛弃了或者背叛了自己历史文化的民族,不仅不可能发展起来,而且很可能上演一幕幕历史悲剧。”[12](P.6)而今,数字信息化媒介载体在日用而不觉中重构了文化传播、价值传播的媒介环境,何以防范媒介载体夹杂错误的意识形态与文化立场而沉渣泛起,保障我国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安全,规避“失语”的风险,为此,筑牢话语阵地,以守正根脉的文化取向重塑文化主体性变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一方面要为媒介载体赋值,为中华文化的传承发展守住红线与底线,通过客观正确而又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历史史实,以互动性、沉浸式的叙事手段强化中华文化的传播效力,将“五史”教育融于教、涵于制、载于文、化于境,融入文化传播的细微之处,特别要注重对伟大祖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国共产党认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的符号建构,深刻挖掘其中的文化精髓,特别是对英雄、史诗的赞颂与传播,以此增强人民群众对历史根基的铭记与认知,最终形成全社会的自觉遵循和积极追求。另一方面要抓住文化根脉,以主流价值浸润媒介载体,积极回应中国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感召力、凝聚力极强的价值中心。既要凸显中华文化的主体——人民群众,即人民群众共同实践、孕育了中华文化;更要凸显中华文化主体性,以全局视野不断充盈中华民族的文化自我,以海纳百川的姿态不断彰显中华文化的自信、包容与开放,以“第二个结合”指导,借以媒介载体展现中华文化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让中华文化在交流互鉴中彰显“以天下为重”的文化担当,在不断汲取丰富养分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永续发展。

(二)以准确权威的舆论导向实现媒介化治理

“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5](P.998)诚然,媒介载体本应成为人类不断发挥能动作用的具体体现,只是囿于人们对技术策略的盲目依赖与过度崇拜,致使理性思维被削弱,不合目的、不合规律的因素充斥在实践过程中,导致理性主体陷入乌合之众的困局。另外,媒介载体碎片化、技术化、程式化的运作风险将对中华文化主体性构架构成一定程度的威胁。为此,唯有及时破除技术隐忧,以准确权威的舆论导向实现媒介化治理,才能匡正媒介载体的源流与本位,守正中华民族源远流长、历久弥坚的文化血脉。具体而言,一方面要以准确权威的舆论导向贯通“治”与“理”的协同路径。“治”强调制度性规制,通过法律规范与监督机制约束舆论失序行为,守好传播秩序底线;“理”侧重价值性引导,借助主流媒体话语创新与文化浸润,塑造公共理性共识。二者的协同路径贯通在于针对舆论场域中个体情绪极化与群体认知碎片化难题,以技术赋能的全媒体传播体系为载体,在内容审核、谣言溯源等“刚性治理”中嵌套议题设置、叙事共情等“柔性疏导”,形成制度规约与价值引领的动态互构格局。最终通过公信力与影响力的双重提升,激活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要客观理性地看待媒介载体的效用价值,发挥好媒介载体的积极效用。“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自身”,[10](P.46)这意味着媒介载体的效用价值从属于人的价值。面对媒介载体亦正亦邪的性质,既不能避重就轻而忽视文化底蕴,亦不能因噎废食、停滞发展让人们倒退回结绳记事的远古年代。换言之,机械、形而上地看待媒介载体的效用价值绝不是理性、科学的态度,运用现有的媒介技术策略,建立健全技术伦理准则与技术预见机制,科学规制盲目依赖技术策略所引发的问题,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摆在文化传播的首位,这样才能让人们摆正自身与媒介载体之间的关系,从技术依赖的困境中走出来。此外,要防范工具赋能与价值失控。媒介载体的蓬勃发展要以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核心要义,要以坚守本根、与时俱进、推动中华文化繁荣发展为基本前提,更要以增强“五个认同”为历史使命。对于个体开发者、使用者而言,以立法的形式打击为达经济利益、忽视社会效益、滥用媒介技术的非法行径,保护广大受众群体的合法权益。对社会发展而言,文化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尽快建构、出台针对媒介技术越矩与示范的法律体系,形成媒介技术监督的机制体制和治理模式。对国家而言,强化整体国家安全观,制定媒介技术使用的样板和标准,加强国际技术沟通与交流合作以防范媒介技术的滥用,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

(三)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方向推动主流舆论新格局的生成

主流舆论新格局的塑造与生成必须坚守旗帜鲜明的政治方向。因此,在推动主流舆论新格局的生成时,要肩负起“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结中外、沟通世界”[13](P.451)的职责使命,完成好“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14](P.102)的重要任务。具体而言,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即要坚持党的媒体工作基本方针,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和时代特点,积极落实新时代党的思想路线和文化方针政策,深入挖掘和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使其深入人心、广为传播。二是要突出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即坚持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方针,推进主流价值观建设。媒体要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主流价值观建设,使正确的思想和价值观念渗透到各个领域。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舆论斗争,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种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的影响,坚定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三是要提升传媒从业人员的政治素养,牢牢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传媒从业人员作为媒介传播的中介人,具有较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因此其政治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舆论导向的正确性和偏向,提升政治素养是非常必要的。具体而言,传媒从业人员需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发展战略、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学习,增强对时事政治的理解和分析能力,并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保持媒体公正、客观、真实的特点,才能更好地履行传媒的职责和使命。此外,还要不断强化对媒介载体设计者、开发者的引导,“要解决好‘本领恐慌’问题,真正成为运用现代传媒新手段新方法的行家里手。”[9](P.29)对数字信息化媒介载体无法鉴别的“擦边球”要做到及时审核,切实履行设计者、开发者的社会责任。

结语

“只有站在时代前沿,引领风气之先,精神文明建设才能发挥更大威力。”[9](P.11)中华文化的薪火相传与媒介载体的赓续相伴是分不开的。不管是语言、文字媒介的出场,还是纸质、有声媒介的展露亦或是现如今数字信息化媒介载体的涌现,均呈现着中华文化在各自阶段传承发展的优势、特点以及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无疑,进入数字信息化时代,媒介悖论的产生成为中华文化主体性建构的现实掣肘,不利于中华文化的主体把握、生生存续、个性孕育。基于此,只有适应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的新情况,对媒介载体予以规约与重塑,不断探索媒介规制下挺立中华文化主体性的策略选择,即以守正根脉的文化取向重塑文化主体性、以准确权威的舆论导向实现媒介化治理;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方向推动主流舆论新格局的生成,才能在技术策略进击的情形下建构中华文化主体性,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现代传播方式的协调发展。需要注意的是,挺立中华文化主体性、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的靶向不能仅仅落在对媒介载体的规约与重塑上,何以讲好中国故事,打破西方的既定模式与发展逻辑,提振同我国综合实力相适应的国际话语权才是未来真正突破媒介载体重围、重塑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应然路向。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J].求是,2023(17).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林默彪.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与当代中国文化主体性的重建[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12).

[4]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6]习近平.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 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J].求是,2019(06).

[7]苏德超.技术冲击与人文底线——兼论新人文教育的迫切性[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6).

[8]梁漱溟.中国文化的命运[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

[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

[10]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2]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13]习近平著作选读: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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